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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省直公积金新政,几家欢喜几家愁!!!!!

发表于2016-04-21

现在朋友圈刷屏以下内容,是真是假?


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:

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,防范贷款风险,公平、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,我中心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

款的相关规定调整如下:

一、贷款申请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,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四十万元;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,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六十万元。

二、已办理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不能再次申请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
三、如贷款申请人、配偶和共有人信用记录中存在逾期记录的需合并计算,累计逾期超过六期,单笔连续逾期超过三期的,不予贷款。

四、贷款申请人在我中心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,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《房屋登记查询证明》中无此套住房信息,同时无法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的交易证明,仍确定为家庭有住房。

五、开发商备案楼盘在市区内高层需建到2/3、多层封顶,郊县楼盘均需封顶。

六、暂停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。

 说是20号都开始实施啊.....

发表于2016-04-21

这个是真的还是假的?

发表于2016-04-21
没有欢喜的人,只有愁的!
发表于2016-04-21
没有欢喜的人,只有愁的!
发表于2016-04-21
没有欢喜的人,只有愁的!
发表于2016-04-21

发表于2016-04-21

没听说啊

发表于2016-04-21

是真是假,这样的话交省直公积金个人的就该哭了

发表于2016-04-21

不管是真是假,政策再怎么变动,越早买房越有利

发表于2016-04-21
newhouse82761088,您好!您所发的帖子“省直公积金新政,几家欢喜几家愁!!!!!”已被设置为精华帖,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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